轉介服務簡介 |
1.建立轉診之病患優先處理,即時提供病患最適當之處置。
2.發揮各醫療機構教學、服務之功能。
3.減少醫療浪費,保障病人權 |
轉診之目的 |
1.建立轉診之病患優先處理,即時提供病患最適當之處置。
2.發揮各醫療機構教學、服務之功能。
3.減少醫療浪費,保障病人權 |
工作內容 |
1.業務之推廣及網路建立。
2.建立推動院內轉診制度。
3.推動院外雙向轉診制度。 |
轉診作業流程 |
1.病人持轉介醫師開立之『轉診單』及健保IC卡至一樓轉診批掛櫃檯掛號,急診則掛急診至急診室處理。
2.轉診病患須由門診或急診經醫師診斷後,依其病情需要收治入院。
3.病患接受治療後,由診治醫師負責將該病患診治情形填寫於『回覆單』,由轉診批掛櫃檯負責將『回覆單』寄回轉介醫師。
4.轉診病患住院出院後一週內,由轉診批掛櫃檯將住出院病摘寄至原轉介醫院(診所)醫師。 |
轉診作業注意事項 |
1.建教合作診所,轉診病患免掛號費。
2.(如附件一式二份,填寫院所並蓋大小章寄回本院)持轉診單部份負擔收50元。
3.醫師診察後,護理師或技術員將儘快安排您所需的檢查及治療。
4.需檢驗或檢查請開立檢驗檢查申請單,並開立轉診單一併請病患同時交付轉診櫃檯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