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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院病人權利

於新病人入院時給予「新病人入院護理、環境介紹單」。

病人權利 詳細內容
醫院平等權 1.本院對每位病人皆享有平等而合理的醫療資源,不因老幼、男女、貧賤、種族、宗教、黨派之不同而有所差異,但仍宜尊重急症及重症優先原則
知悉權 1.您及您親友有權知道自己的病情、診斷、治療方式及癒後。
2.您有權知道主治醫師的姓名、職稱及其他專業資料。
3.您有權知道手術的原因、手術成功率或可能發生之併發症及危險。
4.您有權知道藥劑之用法、療效及副作用。
5.本院醫事人員均佩戴有名牌或識別證。若未佩戴名牌或識別證者,您可以拒絕其所提供之醫療服務。
6.秉持「病人為醫療主體」的概念,在您住院期間,本院醫師於診治時,應向您或您的陪病家屬解釋病情、檢驗、檢查相關資訊、治療方針及預後情形。
7.若您對本院醫事人員所提供之醫療服務有任何不清楚之處,本院非常鼓勵您向醫師或其他醫事人員發問、要求說明。
8.DRGs支付制度,公布7項病人病情不穩定狀況不得要求病人出院的原則。
安全權

1.醫療院所應提供整潔、安寧、安全又衛生的醫療環境。
2.危急病人享有即時醫療照護及持續一貫性醫療之權利。
3.您有權利要求轉診,爭取較好之醫療照護、保障性命安全之權利。

同意權 1.醫師實施任何侵襲性檢查,如胃鏡、大腸鏡、支氣管鏡、膀胱鏡或手術、麻醉時,您有權事先被告知了解真相,並表示同意接受該檢查或治療之權利。
2.若您需要接受手術治療,本院依規定,會先請您或您的配偶、親屬或關係人簽具手術及麻醉同意書,在簽具之前,醫師會先說明手術的原因、手術成功率或可能發生之併發症及危險,只有在取得您或您的配偶、親屬或關係人同意下,才會為您手術及麻醉。但若情況緊急,為搶救病人性命,依醫療法規定,得先為病人手術。
隱私權 1.醫事人員因業務上所知悉的秘密,不得無故洩漏。您的病情、個人隱私、隱疾會受到尊重及保護。
2.本院於您就醫過程中所知悉之病情、健康等一切秘密,均依法善盡保密義務。如果您不願意讓訪客查知您住院的訊息,請告知本院。
3.本院應您的親屬、陪病家屬之要求,得適時向其解說您的病情,若 您不願特定家屬知悉您的病情,請事先以書面通知護理站、或您的主治醫師,以利本院處理。
選擇權 1.您有選擇醫療機構、主治醫師、檢查或治療方式的權利。
醫療文件
收取權
1.您有權利要求醫院發給病歷影印、診斷書、檢查報告、死亡證明書、轉診病歷摘要、醫藥費收據,並依醫院規定繳交部份費用。
醫療拒絕 1.您有接受或拒絕檢查或醫療的權利,本院對所有住院病人提供「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書」、「不施行心肺復甦術(Do Not Resuscitate) 同意書」、「醫療委任代理人委任書」及「預立選擇安寧緩和醫療意願撤回聲明書」,使醫師對不可治癒之末期病人,得在尊重其意願之情形下,不施予積極性之治療或急救,僅提供減輕或免除其痛苦之緩解性、支持性醫療照護措施;自動出院、拒絕輸血都是您的權利之一。
醫療尊嚴權 1.您有權要求醫師尊重您的人格尊嚴,無論是在檢查診斷或治療上的需要。為使有限的生命可化為無限的大愛,本院配合國家衛生政策對所有住院病人提供「器官捐贈同意書」,作為決定器官捐贈之依循,並可讓家屬充分瞭解病人之意願。
申訴權

1.當您或您的親友在醫院診療的過程中,有任何不了解或不滿意的狀況時,可透過以下方式申訴:

*服務專線:05-2284567
*服務電子信箱:ym106.ms52@msa.hinet.net
*意見箱:各樓層護理站、一樓服務台備有意見箱意見單提供取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