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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立醫療照護諮詢

預立醫療照護諮詢圖文說明

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問與答

預立醫療決定書

預立醫療諮商收案登錄檢核表

  

諮詢預約

預約掛號前先詳閱本說明

一、病人自主權利法定義及目的:

        為尊重病人醫療自主、保障善終權益並促進醫病關係和諧,協助民眾事先自主決定具法律效力之臨終醫療文件。

 

二、適用對象及服務內容:

        意願人(即申請本諮商門診者)須具完全行為能力,即年滿18歲,或符合民法雖未成年但已婚者。對自身善終權利關注,可預立面臨下列特定臨床條件時的醫療決策:

   (1)末期病人

   (2)不可逆轉之昏迷

   (3)永久植物人狀態

   (4)極重度失智

   (5)尚待公告之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重症疾病或情形。

 

三、預立醫療照護諮商 預約說明

  (一)符合適用對象者「一律採約診制,不接受現場掛號」,請利用網路掛號

   電話:05-2252000轉3662 (相關流程及注意事項諮詢)。

   請於約定時間前10分鐘至掛號室報到後再至約定之諮詢室等候。

   (初診請填寫初診單,於就診前先至服務台填寫,交由掛號室人員建檔,方能進行後續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)

  (二) 遠距視訊-預立醫療照護諮商。

   符合適用對象者「一律採約診制」,請利用網路掛號

   服務專線:05-2252000#3662

   Line@官方帳號:@lbu5299c (加入後請來電告知)

   【繳費方式】:ATM線上或臨櫃繳費 (由LINE帳號給予轉帳資料)

   諮商完成後,持【上傳預立醫療決定書】及持繳費證明來院上傳預立醫療決定書,並交回其他諮商文件。(意願人本人需持健保卡親臨辦理,並請最遲前2天致電確認可辦理時間。)

 

四、為符合法規,請注意下列規定:

  (一)意願人(即申請本諮商門診者)須具完全行為能力,即年滿18歲,或符合民法雖未成年但已婚者。

  (二)除意願人外,應有二親等內親屬(註1)至少一位參與。但二親等內之親屬死亡、失蹤或具特殊事由時,得不參與。

  (三)若已指定醫療委任代理人,亦應共同參與諮商。

 

五、本門診收費

  (一)諮商費用:本門診目前健保並未給付,為自費門診。

 

  (二)113年度【限量免費諮商專案】:每月開放一日為免費專案諮商,限40名。

   A.免費專案諮商預訂日期如下。

   ※諮商時間/地點:星期三 下午二點/八樓會議室。

   ※線上開放預約日期:2個月前開放預約。

   ※本院保有隨時修改及終止本專案之權利,如有任何變更內容或詳細注意事項將公布於本網頁,恕不易行通知。

 

  (三)上傳費用:

   A.本院諮商核章三個月後至本院上傳、修改或撤回預立醫療決定,費用200元。

   B.外院諮商核章至本院上傳、修改或撤回預立醫療決定,費用200元。

  

  ※辦理上述事項,意願人本人需持健保卡親臨辦理,並請最遲前3天致電確認可辦理時間。

 

六、其它注意事項:

  (1) 意願人預約諮商當日請攜帶身份證、健保卡,若有醫療委任代理人,亦請一併備妥前述證件。

  (2) 請於預約時段準時前來,遲到者恕無法延後諮詢時段。

  (3) 諮商前請先閱讀以下文件:
    [預立醫療照護諮商問與答][預立醫療決定書][預立醫療諮商收案登錄檢核表]

七、掛號請按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