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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才招募
口服抗病毒藥物病人治療同意書
疫苗注射預約掛號

住院配合事項

病人及家屬配合事項

一、您入院後如要暫時離開病房,請通知護士,以免影響治療;欲外出離院者,請先徵得診治醫師同意,填寫請假單,向護理站辦理請假手續,若您是健保身分住院,依規定晚間不得外宿(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十六條)。如請假逾期未歸超過4小時或未經請假即離院外宿者,本院得視為自動出院。

二、本院為維護安全及病人權益,訂有管制時間。
*一般病房探病時間為:
早上08:00至晚上21:00
*加護病房探病時間為:
上午11:00~11:30 晚上19:30~20:00
*呼吸照護病房探病時間為:
上午10:00~11:30 下午14:30~16:00 晚上19:00~20:30

※本院配合國家防疫衛生政策,調整院內探訪時間。
※若發現病房內有閒雜人等,請通知護理站處理。

三、陪病家屬之寢具(棉被、枕頭),請自行準備;或至護理站租借寢具(棉被、枕頭),須先押金600元,出院或歸還時即退還500元,100元則為清潔費。

四、您住院期間,請配合本院規定穿著適當衣物。

五、請您配合維護病房安寧,勿大聲喧囂,以免影響其他病人休息。

六、本院全面禁菸、禁嚼檳榔。(吸菸違規者罰$2000~10000元)

七、為維護病房安全,任何人不得在病房、浴室、洗手台上烹煮食物,若有需要可至配膳室。並不得使用未經本院許可電器品等或其他危險物品(請勿危及醫療行為)。

八、為維護您財物的安全,請勿攜帶貴重物品到醫院。

九、請勿攜帶寵物入院,以預防傳染疾病擾亂安寧。

十、本院禁止攜帶危險物品及法定違禁品。

十一、請您將病情及藥物過敏病史誠實告知醫師及其他醫事人員,以配合提供適當之醫療服務。

十二請您配合醫護人員進行醫療計劃,如果您無法接受醫護人員安排的醫療計劃,請將原因告知醫護人員,以便安排其他醫療方式。

十三、住院期間請您不要服用非本院提供之藥品,如果您有服用,應請告知醫護人員。

十四、為維護您的權益與健康,如有不明人士推銷任何物品及醫療用品,請告知護理站。